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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0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07-11    来源:广州市气象局   作者:     【字体:      

 

穗气函〔2018〕200号

 

魏复联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应更具合理性》(第5040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气象局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办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1日、66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办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停课预警响应机制

近年来,省、市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灾害性天气停课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停课机制法治化、规范化。2014年,广东省气象局先后与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与联合印发《全省学校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气象、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建停课机制,明确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其中《广东省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指出,“学校、家长、学生需根据台风暴雨天气的具体情形做出不同安排。台风形成时间较长,影响较为持久,当教育部门因当地将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

201531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20153月,市教育局下发了《广州市灾害性天气延迟上学及停课指引》,对积极应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作出了具体指引。其中第八条规定延迟上学及停课期间,已启程上学或返家途中的学生,学生及其家长要正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御措施;对滞留在校的学生,学校应当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20157月,市气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的通知》,规定暴雨黄色、雷雨大风(蓝色、黄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所在区域的学生及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时,可以延迟上学,并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暴雨橙色、雷雨大风(橙色、红色)、冰雹(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所在区域的学生应当延迟上学。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延迟上学。高级别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学校无需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应当自动停课。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自动停止上学。

上述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了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使高等级预警信号停课具有了法律效力。学校、家长和学生只要看到当地气象台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发布的台风暴雨停课预警信号,学校应当自动停课,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自动停止上学,无须确认教育部门或学校有没有发通知。如果上课期间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

二、多渠道及时发布和传播停课预警信息

为做好停课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我局积极拓宽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力求做到自动停课。

(一)拓宽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

近年来,我局努力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力求能第一时间向全市人民权威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则作为突发事件预警中的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为保证每个市民能有一种渠道获取到预警信息,我局加大发布渠道建设,完善了短信、电视、网站等5种传统渠道,新建了微博、微信、广州塔显示屏、手机客户端等9种新媒体渠道。在市应急办的指导和配合下,与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运营商签署重大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合作协议,推动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试点工程建设,会同广州广播电视台设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广播,发挥FM106.1频道的技术平台和资源平台优势,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二)推广预警信号接收手机客户端“停课铃”

为方便学校、家长和学生能及时接收权威的停课预警信号,由省气象局统一开发的停课铃官方手机客户端,首创家庭全景式天气服务,让“学校--用户"所在位置的停课预警和天气情况一目了然,广大公众和学生家长都可以第一时间接收到用户所在地区的停课信号以及天气预警信息,为孩子上学出行做好充足准备。市气象局和教育局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通过联合发文要求各学校要通过群发短信、张贴海报、发放通知单等方式积极引导教师、学生、家长下载安装或升级“停课铃”新版手机客户端。

(三)建立了“提前通报”和“同时发布”机制

教育、气象部门已达成约定,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同级教育部门发出特别报告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通过电话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发布暴雨、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过电话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发布停课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尽量提前10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各级气象部门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短信等渠道发布相关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同级教育部门的停课通知。长此以往,公众看到预警信号就知道会停课,自觉主动响应机制逐步建立。

三、建立工作联络和联合检查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目前市、区教育和气象部门全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台风、暴雨停课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的相关通知,两部门建立了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的合作机制,明确双方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预警工作联系人,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20165月,市气象局和市教育局通过座谈后,再次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的通知,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延迟停课预警信息的发布、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以及深化部门合作等事宜进行了补充规定。二是建立联合检查监督机制。从2015年开始,市气象局每年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气象灾害防御检查工作。首先由学校进行自查,然后由区教育局和气象局成立区级联合检查组,在辖区内各学校自查基础上,积极开展现场检查、抽查活动。最后由市教育和气象局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局领导亲自带队抽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能够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及时接收、转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但个别中小学校存在对气象灾害防御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气象灾害机制、制度不健全,档案台帐缺失,未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等问题。在落实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应对指引工作和防范处置措施存在不足,存在魏委员提案中所反映的应对去年94日暴雨时所出现的问题。针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求有关区教育局督促各学校限期整改。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我局近年来已通过在广州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广州天气”业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文章、图文消息,在科技开放日、气象活动周、世界气象日等活动中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宣讲《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的通知》,但仍在魏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的学生和家长对自动停课理解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委宣传部,加大对灾害性天气自动停课制度的科普宣传力度。一是发挥市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优势和特点,把握好时度效,继续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和防灾避险知识宣传。二是继续扩大预警覆盖面,提高预警发布的时效。加强与广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继续做好在广州广播电视台1-6频道预警信号发布工作。与广州广播电视台移动频道(公交电视、出租车电视、楼宇电视)合作,在市气象台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时,第一时间同步发布,使得学生、家长可以在上学前、上学途中获悉第一手的气象灾害预警。三是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日报中央厨房等官方权威发布渠道设置气象预警模块,对接我局开发的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第一时间抓取、转载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息,并配套发布指引。

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气象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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