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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时开展资质到期延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 10:17:54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请广东惠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等3家乙级资质单位于资质有效期到期日前四个月至三个月时间段内(2024年2月26日-3月25日)登陆“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cma.gov.cn/)提出延续申请,超期后系统将自动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20-87675637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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