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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8 02:44:38    字体: [大] [中] [小]

 

为遏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挂靠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按照《法规司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气法函〔202026号),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对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资质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顿,推动建立资质挂靠行为预防、查处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652020610日)

收到通知之日起,各市局和省防雷管理中心组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自查。各市局组织辖区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自查。各资质单位主要自查本机构是否有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业务规范化开展情况。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报告于65610日前报送当地气象部门。

(二)执法检查(68611日至626日)

在各资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防雷管理中心会同各市局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查。各市局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省局视情况抽查。

(三)信息报送(629日至71日)

  各市局629日前向省局法规处报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检查情况总结;省防雷管理中心71日前向省局法规处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查情况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顿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顿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核实查处。

(二)依法从严查处

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资质挂靠行为。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有关处罚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快形成针对资质挂靠行为进行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

(检测资质)陈易昕,020-87657107

   (气球资质)汤伟聪,020-87672407

广东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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