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02:5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佛山市气象局网站(www.fs121.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32;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382507) 

     一、概述 

2016年,佛山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省、市气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精准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法制化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官方网站日均访量超过3000人,在全市机关部门中居于前列,各类气象新闻、天气资讯信息丰富,获市民好评;佛山天气网微博每日更新内容,粉丝数量近40万;微信粉丝超过7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佛山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重大项目执行、招标采购、部门预算态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气象网站。佛山市气象局主办的信息发布网站主要包括佛山市气象局网站(www.fs121.gov.cn)。佛山市气象局网站全年发布政务信息报道44篇、部门重要通知公告18条,人事信息2条,资金信息14条,全年共发布天气预警、天气热点资讯等天气信息约400条。佛山天气微博微信每天更新发布气象信息、普及气象知识、回应社会关切。 

佛山市气象局网站重视做好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工作。针对本市“行通济”、秋色欢乐节等重大活动,制定详细气象保障服务信息发布方案,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服务指南,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及广泛传播科学防灾知识,切实为公众增信释疑,进一步提升公共气象服务综合效益。 

2.新闻发布会。2016年,佛山市气象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接受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类媒体采访约40人次。主要围绕春节、中高考、台风等社会公众关注的天气情况及气象部门重点工作、3.23世界气象日宣传、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展开,及时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3.气象科普。努力做大“世界气象日”等气象科普活动品牌。通过“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全年累计开放气象台站10多次,接待公众600多人次,气象专家积极深入学校、社区开展科普活动,为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等作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发放《天气知识和气象防灾手册》、《防雷避险手册》及《防雷避险常识》等宣传资料。 

4.单位公告栏。单位基本情况、重要人事任免、活动通知都通过公告栏公示,便于单位职工和上门办事的群众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佛山市气象局收到0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佛山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佛山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于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2017年,佛山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改版优化广东省气象局网站,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