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南海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03:31


南海区气象局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

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现将单位年度行政许可报告予以公告。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佛山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本单位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南海区气象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含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81812345、86299959来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74号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审批科(收)

邮    编:528200

电子邮箱:qxj@nanhai.gov.cn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

2021年 11 月 13 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020年度权责清单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南海区气象局).docx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