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1:25

2023年,高明区气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佛山市高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和《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行政为手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入

高明区气象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气象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通过局党组班子示范带头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全体职工远程学等多种形式,不断将创新理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走深走实,推动气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年内,区气象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同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通过系统组织学习,推动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2.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局党组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将气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现实检验,坚持从气象高质量发展全局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和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同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一同部署。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聪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10余次,定期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推进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围绕落实《佛山市高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组织制定了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力指导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区委“12345”发展计划推动法治广东、法治佛山、法治高明建设的具体举措

1.坚持服务为民,依法全面履行气象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气象局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并按时保质推动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所有事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审批,100%不见面审批,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事项。深入贯彻落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继续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贯彻落实“跨地通办”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通过全程网办、邮寄等方式,实现跨地通办。2023年共在线受理办结各类气象行政许可26件,全部在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办结。

二是切实履行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杜绝防雷安全事故。按照《佛山市气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要求、进度安排和监管责任。市区两级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督导、巡查等工作情况,主动对接发改、应急、住建、市场、文广、工信、交通等部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防雷与升放气球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持续夯实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省市监管、执法平台,提升行政监管效率。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完成全部23家易危化单位、22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54家防雷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按照“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的工作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

2.坚持法治保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领导班子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方式,全流程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决策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议题均由集体讨论和会议表决决定,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决策后,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价制度,及时跟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二是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强调事前、事中、事后流程规范,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环节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等并在网站公开,完善执法事前公开;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强化社会监督,规范执法事中公开;定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强化事后公开。对执法各环节全程记录,相关书面、音视频记录全部按规定归档、存储,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由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3.坚持素质提升,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是聚焦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监管队伍建设作为重点支撑,明确气象部门防雷安全执法机构、监管职责和监管人员,调整优化本单位执法人员配置,明确监管责任。二是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防雷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通过防雷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2023年组织6名局编人员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带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是注重学法用法。落实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今年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培养我局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并推动行政主动作为。

4.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结合重点单位安全检查、行政审批、气象服务等工作,通过气象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审批、专业服务等多个环节向企业和单位积极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不断加强气象宣传。今年以来全市气象部门共组织集中宣讲7场次,发放宣传册近800份,覆盖全区所有防雷重点企业。局领导带队到防雷检测机构、防雷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工作引导。在局微博发布安全短片、漫画等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区气象局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2023年局党组中心组共进行了4次集中学法,尤其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核心、内涵都作了深入的学习,并将之作为气象系统法治建设指导方针,打通“执法”“普法”环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注重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气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对全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部署,大力推动将依法行政工作细化至工作任务当中。

三是严格督查制度。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对执法检查开展不定期的四不两直督查,切实传导压力。每年在汛前和主汛期期间,局领导带队对气象业务稳定运行情况、信息发布系统安全和气象行政执法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及省、市、区法治建设要求,仍存在差距与不足:

一是法治队伍力量还不足,单位尚未聘请公职律师,部门内既懂法律又懂政策的人比较少,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欠缺。

二是普法工作还需要更加扎实,普法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面向社会面的普法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与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的结合有待加强。

三是气象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气象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气象局的部署,完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等制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气象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气象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履职,提升执行力,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继续完善省局监督、市局为主、区局配合、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作提供有力支撑。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

2023年12月15日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