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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被佛山市高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认定为高明区文明单位,排列在众文明单位名单首位。
高明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主动与区文明办沟通,申请参加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导:一是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做到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二是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各项任务完成后进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三是全员参与,自觉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加强环境建设,完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严格执行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办公场所优美干净、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杜绝办公场所脏、乱、差现象的发生。五是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气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部门特色,注重实际效果,期间与省、市气象部门高效联动做好高明区凌云山森林大火扑救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明显,为高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优质气象保障服务。
荣誉来之不易,未来更需奋进。2020年高明区气象局将继续以永不懈怠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姿态接续奋斗,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更加美好的高明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