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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气象局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校园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   作者:     【字体:      

我市处于雷电灾害多发区,建(构)筑物易受雷电活动影响,为加强我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防御雷电灾害能力,保障广大在校师生安全,根据《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和佛山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市落实涉校防御雷电灾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第一”意识,落实防御雷电灾害主体责任

雷电灾害防御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气象和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雷电防护及雷灾应急等工作。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御雷电灾害第一责任人,应当充分掌握本单位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性能状况,统筹安排本单位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二、常态化排查和消除雷电灾害隐患

各学校应当将雷电灾害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安全自查范畴,重点排查校园内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饭堂、体育馆、图书馆、电房等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情况、户外显示屏接地情况等,并按要求每年一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校园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取得带有气象部门可溯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标识”的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示例见附件2)。尚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或检测报告已经失效的学校须尽快委托检测。存在雷电防护装置损坏、失效情况的学校须尽快按照检测整改意见实施整改后复检。各学校自查情况(含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表,见附件1)须自2022年起每年5月13日前报送至所属的区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各区气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落实对辖区内学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的排查,督促和指导各学校及时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并在每年5月20日前将排查、督导整改情况报送市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市教育局联系人:汪链平,电话:83780317,邮箱:fsjy_wanglp@foshan.gov.cn; 市气象局联系人:高继滔,电话:82346387,邮箱:fs121@foshan.gov.cn)。

    三、加强师生防御雷电灾害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各学校在气象部门指导下建立校园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雷电灾害综合演练,做好防雷减灾宣教进学校工作,将防御雷电灾害知识纳入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范围,以提升在校师生防御雷电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表

 2.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标识”检测报告示例

佛山市气象局              佛山市教育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