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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气函〔2021〕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 号)的要求,我市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由我市气象部门负责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各有关单位在建设撬装式加油装置新装或改装雷电防护装置施工之前,应按照所属区域,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者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选择所在区的气象局网上服务窗口(禅城区选择佛山市气象局网上服务窗口)申请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建设完成之后、投入使用之前应通过上述途径申请办理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办理期间所涉及的设计图纸审查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由气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无需申请人自行委托。
为确保生产安全,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建成的,应按上述要求申请补办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气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佛山市气象局 83246387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局 86238494
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 22836970
佛山市三水区气象局 87818329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 88687121
佛山市气象局关于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申请行政许可的公告.pdf
佛山市气象局
2021年8月18日
了解佛山市气象行政许可网上申办流程,可参考以下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