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9 05:08

东莞市气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东莞市气象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本着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09年东莞市气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东莞市气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承担日常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各科室分工,明晰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了详细的《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上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对2008年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东莞市气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灾害预警信息、业务工作、应急预案、工作动态等。

(二)突出公共气象服务进行公开

1、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年通过网站、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共发布预警信号869次,其中寒冷预警信号10次,暴雨预警信号22次(3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6次,森林火险6次,高温13次,台风10次(其中黄色1次),大雾1次,灰霾1次,充分发挥了气象对领导决策参谋和公众防灾引导的作用。

2、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重大工程的气象保障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竣工暨动工典礼、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春运、元宵节活动、“五一”假期、端午龙舟赛、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保障服务,共计制作发布重大气象活动保障专报338期。

3、提升决策气象服务能力。通过平台升级,决策服务短信平台发送速度由原来的5/秒提升到30/秒,发送速度大大提高,全年向7000余名包括村主任在内的领导干部决策发布决策短信133万条;主动通过快报、专报、天气报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信息,共发布《重大气象信息快报》118期,专报13期,天气报告46期。

(三)公开形式

1. 互联网。东莞市气象局网站在首页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东莞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 新闻发布会。去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涉及季度天气气候概况、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天气展望、春运气象服务等公众关心的内容。

3.新闻媒体。与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南方日报、东莞时报、广州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合作,每天至少在网站刊登一篇新闻通稿。

 4. 其它公开方式。利用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向社会开放气象综合探测基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东莞市气象局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来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今年政府信息公开计划

(一)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东莞市气象局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的网上发布;服务中心负责对气象局网站进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纪检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追究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加大网站建设投入

气象公众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日益成为对外服务的重要媒介和窗口,成为市民了解气象的主渠道,访问量日均达到6千余人次。其建设是长期、持续的工作,下一步,东莞市气象局将对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始终保持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公众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所需的信息。

 

 

二○一○年三月九日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