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莞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提供优质气象服务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应急预案、工作动态等。同时,我局公众网站还公开气象监测、气象预报、应急教育、台风、防雷减灾、服务项目、气象科普、气象影视、预报验证、天气实况、天空奇景、在线咨询等内容。
(二)突出公共气象服务进行公开
1、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年通过网站、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共发布预警信号7种共105次,其中寒冷预警信号12次,暴雨预警信号32次(5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雷雨大风27次,森林火险8次,高温12次(1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台风6次,大雾8次(2次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充分发挥预警信号领导决策参谋和公众防灾引导的作用。
2、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重大工程的气象保障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竣工暨动工典礼、国庆庆典活动、春运、元宵节活动、“五一”假期、端午龙舟赛、高考、中考、第三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及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保障服务,共计制作发布重大气象活动保障专报257期。
3、提升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全年向8000余名包括村主任在内的领导干部决策发布决策短信211次约169万条;主动通过快报、专报、天气报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快报95期,专报23期,天气报告38期。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一是通过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站(http://www.dg121.com)发布。二是利用气象微博,及时发布日常天气预报、重要天气预报、气象生活指数预报、气象预警信息等内容,引导公众科学防御气象灾害。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在东莞电视台、电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等多家新闻媒体,以及电信、移动、联通、12121、网站等通信媒介,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服务信息。
3、新闻发布会。2011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逾6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春节、黄金周、中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的气象信息。
4、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刊物、宣传册等,普及气象科普知识和相关信息。3月份,我局按照市政府《东莞市2011年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安排,积极开展气象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气象灾害应急知识“进机关”、“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热潮。期间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长安等镇街进行科普讲座5次;共发送《雷电灾害防御知识(折页)》《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折页)》各33000份,《雷电灾害防御知识(海报)》和《东莞市突发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摘要)》各3300份。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2011年通过局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数54条,通过局门户网站每天发布一篇天气新闻通稿,发布每月主要气候特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2011年1-12月浏览量累计达4450289人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以来,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份,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拓展。
201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具体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利用平面和电视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对媒体普遍报道、社会特别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回应。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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