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5 05:17

东莞市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坦公塘路1号;邮编:523086;联系电话:0769-22477549;电子邮箱:qxjbjs@126.com)。

    一、概述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气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莞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制定的《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东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部门为目标,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要公开内容。东莞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应急预案、工作动态等。同时,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站还公开气象监测、气象预报、应急教育、台风、防雷减灾、服务项目、气象科普、气象影视、预报验证、天气实况、天空奇景、在线咨询等内容。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通过公众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27条,政策法规5条,重要天气375条,人事信息6条。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共发布预警信号8种101次,其中暴雨预警信号39次(橙色7次、黄色32次),台风预警信号11次(黄色2次、蓝色5次、白色4次),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28次,高温预警信号15次(橙色2次、黄色13次),寒冷预警信号10次(橙色2次、黄色8次),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0次,灰霾黄色预警信号4次,森林火险预警信号4次(橙色1次、黄色3次),临近警报13次,提供《重大气象信息快报》103期,《天气报告》31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1期,向全市10500余名决策短信用户发布决策短信240余次约250万条,为政府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科学气象依据。

    (二)主要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东莞市气象局公众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广东省气象网、中国气象网等,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先后召开气象为民服务10件实事新闻发布会、中高考和国庆长假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天气新闻发布会,接受电视台采访70次,每天在公众网站至少提供1篇天气新闻通稿,在地方主流媒体均有天气信息刊登。三是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充分利用东莞气象影视中心的专业制作、传播和宣传优势,定期做好对外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每晚一档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在东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每天一档天气关注节目在公众网站播出。四是微博新媒体。除利用电视、报纸、12121热线等传统渠道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外,开设微博气象信息服务,东莞市气象局官方微博(新浪和腾讯)粉丝超过15万,作为首批单位进驻“东莞市政务微博发布厅”,在市直单位官方微博运营情况测评中位居前列,入选新浪十大气象官方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没有接收到网络、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2年,东莞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为公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气象服务信息,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众网站在个性设计、气象服务产品展示、页面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2013年,东莞市气象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切实提高气象造福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