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博士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加强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气象局下属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技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最后一天)。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需提交的其他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5.报名邮箱:应聘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东莞市气象局人事科邮箱(635523055@qq.com)(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以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命名,如:李三+00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由东莞市气象局统一组织实施,按实际通过审核人数开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东莞市气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3195112,联系人:何女士
0769—23195109,联系人:邹先生
附件:1.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气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