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24 03:13
东莞市气象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东莞市气象局    2018-07-24 14:35: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按照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要求,为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法规科负责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我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行政审批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批准服务信息: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结果、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结果。

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将通过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内部开放门户资源共享平台上传数据,数据直接抽取对接到: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信用东莞等公示系统。在我局门户网站有设置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的专用版块,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时效方面,重大建设项目的许可信息是随网上办事大厅的审批数据同步公开的。

三、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法规科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以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批准信息、项目法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等。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