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 (东气〔2020〕18号)
发布时间:2020-06-04 09:09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
为遏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挂靠现象,按照《广东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粤气办〔2020〕12号),现决定于6月对在莞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开展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活动。请各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含本机构是否有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业务规范化情况。各单位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8日前报送至市气象局法规科邮箱:2251989850@qq.com。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秦中勤 联系电话:22475132)
东气〔2020〕18号东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