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阶段“不见面”办理政务服务的公告
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同时保障广大市民朋友可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零跑腿,免接触、不见面,助力疫情防控”的政务工作要求,从即日起,东莞市气象局对我局较高频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不见面”办理,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业务次数,让市民朋友安全、安心地在家就能把事办成。现就主要业务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优先选择电话咨询
即日起,可拨打东莞市气象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69-23023319、0769-23023258)。工作人员将提供相关政务服务业务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二、主要业务办理指南
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均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1900)网上提交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我局对电子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后客户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东莞市气象局。
(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11楼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69-23023319,0769-23023258)
事项办理完成后,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前往市民服务中心领取或者邮寄办理结果。
2.提供气象证明材料
“提供气象证明材料”将进行全程网上办理。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完成办理。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邮寄或者电子形式发送办理结果。
3.其余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实行全预约制,暂时取消办理现场取号,办事群众可提前3-7个自然日预约。预约成功后,需携带预约二维码或短信、预约人本人及业务办理同行人身份证才能进入市民中心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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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业务办理恢复正常的时间,将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办事单位、群众谅解。
特此公告。
东莞市气象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