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开展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各类气象服务及服务效益评估,负责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技术支撑,负责雷电防护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负责推进镇街气象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示范镇、镇街三防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