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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部署,4月22日,东莞市气象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4月24日,印发了《关于依法落实雷电预警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油气储存基地切实做好雷电预警系统建设。
通知强调,各企业要认真研判汛期安全风险,提高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科学采取防御措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应按照气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推进雷电预警系统建设,保障油气储存基地防雷安全。
下一步,东莞市气象局将与市应急管理局落实监管职责,强化部门监管合力,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指导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防御雷电灾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