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莞市气象局 >> 应急减灾 >> 应急响应
关于做好台风“海高斯”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8-18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镇街(园区)三防指挥所(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台风“海高斯”(热带风暴级)1816时中心位于我市东南方向约30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23/秒)。预计,“海高斯”将以20- 2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将于19日早上前后以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级在江门到茂名之间沿海地区登陆。受其环流影响,18日傍晚起我市陆地阵风逐渐加大至56级,沿海及高地78级、局部910级,18日晚至20日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60-100毫米,局部150毫米左右,最大小时雨强40毫米左右,风雨影响最明显的时段在18日夜间到19日中午。预计到明天中午,东莞市沿岸将出现30-60cm的风暴增水,其中泗盛涠站将于明天中午前后出现超过当地黄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为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镇街(园区)和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切实落实“镇(街道)领导联系村(社区)、村(社区)干部联系户”制度、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防御台风防御“五个百分百”要求。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园区)和有关成员单位要对重点部位以及危险源隐患点进行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和海事部门要做好海上渔船、商船和海上作业人员的转移避险;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要提醒前往受台风影响地区的游客要注意防风避险,并根据台风动态,适时关闭旅游景区;住建部门要重点针对施工现场塔吊、升降设备、起重吊车、龙门吊等建筑机械设备、高空构筑物、危旧老房、简易厂房、建筑临时工棚等进行排查,确保人员安全;城管部门要排查城市广告牌,道路树木等和及时清理排水口垃圾;水务部门要做好城乡排涝工作,加强对水毁工程、在建工程、隐患工程和病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防洪调度;自然资源部门要重点对危险边坡、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检查,及时转移安置高危区域人员;供电部门要排查涉水供电设备、河道周边的电塔电线等。

三、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台风影响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26261717OA邮箱:东莞应急值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