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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18〕第12号)
时间:2018-09-15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15日05时台风“山竹”(超强台风级)位于距离我市东南方向约970公里的菲律宾吕宋岛北部,其中心位于北纬18.1度、东经121.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58米/秒,约72公里/时),中心最低气压925百帕。

预计受“山竹”影响,我市15日夜间起风力逐渐加大,降雨渐趋频密,16日风力将逐渐加大至平均风9到10级,阵风11到13级,并有暴雨到大暴雨降水。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71号文),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9月15日7时40分(北京时)起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东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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