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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气象灾害(台风)III级应急响应变更为II级的通知(〔2018〕第3号)
时间:2018-09-15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1514时,台风“山竹”(强台风级)中心位于我市东南方约78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即北纬18.5度,东经119.6度。预计,“山竹”趋向我省西部沿海,并将于16日下午到夜间以强台风级到超强台风级在台山到徐闻之间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粤西。

预计受“山竹”影响,我市自15日夜间起风力逐渐加大,降雨渐趋频密,16日白天风力将加大至9-10级,阵风11-13级,最强风雨影响时段在16日上午到下午,预计过程累计雨量有暴雨到大暴雨(80-150毫米)、局部特大暴雨(250毫米以上)。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91515:00(北京时)将气象灾害(台风)III级应急响应变更为II级,请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东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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