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莞市气象局 >> 应急减灾 >> 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
时间:2018-08-29    来源:   作者:     【字体:      
最新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五、大雾预警信号: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驾驶人员注意浓雾变化,小心驾驶;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
2、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受强浓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2、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广东省气象局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电话:020-87667965

承办:广东省气象探测数据中心 E-mail:gd12121@grmc.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邮编:510080

粤ICP备050113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