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
2月4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重点介绍了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要求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规划》的出台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助力潮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饶平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于2023年12月18日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实施。至此,潮州市县两级所有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工作全部完成。(潮州市局 邱逸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