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相关要求,为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中17家重点单位开展气象安全保障服务。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约9.5万元,需于2021年11月至12月实施完成。
如需要承接该项目,需在2021年11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项目详细报价及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保障相应能力证明材料(其中报价应当单独密封处理)。
联系人:涂家建,电话0768-2867110。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
潮州市气象局
2021年10月29日